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有限制吗
所属栏目:公司注册 发布日期:2023-05-03 来源:用户投稿
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 不属于国家强制禁止经营的内容,符合条件的,可以从事经营。 企业内部管理者自行确定经营范围,并记载在企业营业执照上即可。
一、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有什么限制
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 不属于国家强制禁止经营的内容,符合条件的,可以从事经营。 企业内部管理者自行确定经营范围,并记载在企业营业执照上即可。
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与合伙协议的规定一致。 经营范围一般分为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
营业制造中记载的经营项目都属于企业的营业范围。 因此,理论上只要不属于国家强制禁止经营的内容,符合条件的可以从事经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颁发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的颁发日期是公司的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地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并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二、有限公司是法人吗
有限公司不是法人。 具体而言,法人可以独立承担责任,但有限合伙企业不同,不具备法人资格,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为法人,有限合伙企业是非法人组织,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可以依法以自己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组织因此,有限合伙企业的责任是有限责任,但其法律性质不是法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一般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本法对普通合伙人负责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人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人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集团企业不是《公司法》意义上的公司。《公司法》此外,没有规定非公司企业不得使用公司字样,使用公司字样当然并不表明企业的责任形式。 另外,我国事实上也存在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企业采用公司二字的现象,所以合伙企业虽然不是公司,但他的企业名称中可能会有公司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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