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以及优惠政策
所属栏目:公司注册 发布日期:2023-04-15 来源:用户投稿
北京市高企申报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要一定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企业产品的技术要属于《高企科技类技术领域》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科技人员占员工总数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
研发费用占同期销售额总额的5% 5000w不低于5% 5000w-2亿不低于4% 2亿上3%
6、近一年新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评分达到71分及以上);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高企可享受的主要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所得税率由25%减按15%缴纳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可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
制造业企业可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10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摊销
政府给予企业研发费投入后补助:对研发投入持续增长的企业,按增长额度的一定比例给予财政资金后补助支持
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所得税优惠:符合条件企业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技术转让所得减免:居民企业的年度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
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延长高企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高企或科小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
享受地方财政补助。我省企业通过高企认定后,所在地方政府给予企业5-50万元不等补助或奖励。
金字招牌。企业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还能享受更多的优惠政策,如:申报重大科技项目优先;企业招投标必备条件;企业引进人才落户政策优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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