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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所属栏目:公司注册 发布日期:2023-04-15 来源:用户投稿

以前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得成功的企业已满三年或即将到期。你想继续被认可吗?让我告诉你一些事情。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新管理办法的变化体现在注册条件、注册材料、注册流程和注册管理等几个方面。本文具体介绍了注册管理的变化。

  (1)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发证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复审取消。

  (2)强化了《认定管理办法》中“实行动态管理”的要求,要求“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填报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营业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表,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公布上一年度的情况”。

  (3)对在认可期内变更名称或与认可条件有关的重大变更的企业做出具体管理要求。要求:“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更(如分立、合并、重组、业务变更等。)应在三个月内报评审机构。

  (4)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企业经营活动中管理区域可能发生转移的情况作出具体要求。在资质有效期内,企业实体整体迁移的,继续有效;部分迁移的,迁移部分由迁入地的鉴定机构重新鉴定。

  (5)增加了高新技术企业在认定期内因管理不规范而取消认定的案例。

  (六)领导小组建立随机抽查和重点审查机制,规范各地认可机构的认可管理。

  (7)进一步完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注册机构”在注册管理中的具体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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