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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无需发票就可以税前扣除?

所属栏目:新政解读 发布日期:2024-02-19 来源:用户投稿

企业在经营期间进行记账报税,一些费用和支出可以进行税前扣除。而税前扣除的项目需要以发票和凭证和依据。因此在一些无法取得发票的情况下,企业往往对能否进行税前扣除存有疑问。那么哪些情况下无需发票就可以税前扣除?下面就随北京财税公司会计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般来说,常见的无发票就可以税前扣除的情况,其主要有以下几种:

1、企业境内支付给个人,虽然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但是满足小额零星标准(金额不超过500元);

2、企业境内支付给单位,虽然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但对方属于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

3、企业境内支付,但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

4、企业境内收购农民自产自销的农产品的,可以企业自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用于抵扣进项税额和税前扣除;

5、企业支付境外的货物或服务采购费用,以境外的形式发票、税单、付汇凭单等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6、多方共同接受劳务,采用分摊的方式,没有发票的一方可用《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7、租赁资产(如租房),水电气等费用可以用《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8、火车票、飞机行程单等,虽然不是发票,但是可以当着发票使用,不但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还可以按规定税前扣除;

9、企业盘盈、接受捐赠等,虽然没有取得发票,但是按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后期税前扣除就不需要发票了。

除此之外,今年还新增了一项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根据最新政策有关规定,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可作为捐赠人对外捐赠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捐赠款项税前扣除的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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