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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账务处理方式是什么

所属栏目:代理记账 发布日期:2023-04-15 来源:用户投稿

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出口的货物返还国内,在各个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产生并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特别消费税,出口环节免税返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完税金是我国税收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那么出口退税会计的处理方法呢以下由编辑回答。 希望能帮上忙。

  一.出口退税会计处理方式

  1、不免税和退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销售额FOB*应税退税-免税和不可退税额) 。

  贷款(应交税金——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退税额:

  贷款补贴——出口退税(退税额) 。

  贷项:税收——出口退税(可退税额) )。

  3、免税额:

  贷款(应从应交税金——的出口中扣除内销税额(可扣除额) 。

  贷款(税额——出口退税(免税额)。

  4、领取退税

  借:银行存款

  贷项:应收补助金——出口退税

  二.出口退税的条件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 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从农业生产者处收购的免税农产品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十一种消费税征收消费品;

  2、必须是报关出境出口的货物。 出口是指出口闸门,有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 区分货物是否报关出境出口是判断货物是否属于退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 销售境内出境的货物,不报关的,除另有规定外,无论出口企业以外币结算还是以人民币结算,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都不得视为出口货物退税。

  3、必须是财务上作为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 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为出口销售处理后才能退税

  4、必须是已汇款、已核销的货物。 根据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退税的出口货物,应当是收缴外汇核销外汇管理部门的货物。

  三、哪些企业可以退税

  1、有对外贸易出口经营权、承担国家出口创汇任务的企业,经经贸主管部门批准,为有独立对外出口经营权的中央和中央外贸企业、商贸公司和局部工业消费企业。

  2、委托出口的企业,主要是指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代理出口,承担出口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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