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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要求

所属栏目:朝阳代办公司 发布日期:2023-04-15 浏览次数:0 来源:bjgsdb.cn

 1、企业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及其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3、企业集团母公司应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全民所有制企业作为核心企业可以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亿元人民币。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一、设立集团公司必须具备条件

  1、企业集团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业)及其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3、企业集团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设立企业集团为核心企业,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亿元人民币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二、受理审查期限

  1、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备案集团。 档案、证件齐全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批准或者驳回手续

  2、注册管辖企业集团的注册统一由市工商局负责。

  三.注册企业集团成立程序

  设立企业集团,一般应当经过以下步骤

  1、咨询后,接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资料;

  2、提交名称登记材料,等待《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名称批准结果;

  3、收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同时收到《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等相关表格;

  4、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5、在《受理通知书》规定的日期领取《企业集团登记证》。

  四.企业集团名称组成及有关要求

  企业集团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集团”四部分依次组成。

  五、按照《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企业集团名称应当在企业集团母公司符合集团注册条件后,申请设立或者变更注册时一并提交,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名称应当提交的文件、证书的预核准登记

  1、《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

  2、企业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

  3、对母公司(核心企业)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

  4、《指定(委托)书》。

  (二)更名预核准登记应当提交的文件、证明1、《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

  2、加盖母公司(核心企业)公章(《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

  3、《指定(委托)书》。

  六、企业集团注册申请应当提交文件、证明

  1、《企业集团登记注册书》;

  2、集团全员签署的企业集团章程

  3、企业集团成员提交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对母公司(核心企业)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

  5、《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他名称预注册材料;

  6、《指定(委托)书》;

  7、参股企业及其他成员企业只提交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由于各省情况不同,该省省级集团公司的成立条件也不同,市级集团公司的成立条件各地标准不同,从1000万元到2000万元不等,有意向的朋友可以到当地工商部门详细咨询了解。 成立集团公司是一项巨大的工作,不仅需要巨额的启动资金,而且需要各方面在成立前做好必要的准备,有意成立集团公司的朋友要多加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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